按照《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就业创业工作的意见》(鲁政发〔2015〕21号)要求,求职补贴调整为求职创业补贴,对象范围扩展到已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的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,城乡低保家庭、城市零就业家庭、农村贫困家庭和有残疾人证的毕业生补助标准为1000元/人,其他人员补助标准为600元/人。请班主任通知学生到就业处签字确认,时间截至到周五上午十点之前,请学生及时来签字以免耽误求职创业补贴的发放。
招生就业处 2016.6.29
版权所有:烟台汽车职业学院就业信息网
备案号:鲁ICP备14018400号-1